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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2号)

2024-01-19 17:29:47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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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2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89、90号),涉及我市东莞市乐盟食品有限公司。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东莞市乐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榴莲乳酸菌味面包及蓝莓乳酸菌味面包

(一)东莞市际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东莞市乐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榴莲乳酸菌味面包(商标:乐盟+图案,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23-07-08),菌落总数及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合格;东莞市际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东莞市乐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蓝莓乳酸菌味面包(商标:乐盟+图案,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23-08-10),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东莞市乐盟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我局查明,该公司生产上述涉案产品时,按要求进行出厂检验,并提供生产、销售等相关资料,证明其已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且执法抽检显示该公司留样产品符合要求。经该公司与其经销商东莞市际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行排查,涉案产品不合格原因是经销商未按照产品储存条件储存造成。该公司与经销商已承认上述情况,分别出具了《不合格原因分析及整改报告》、《情况说明》等资料给我局。综合上述情况,我局未有充分证据证明该公司存在生产的涉案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该公司违法事实不成立,我局对其不予行政处罚。

(三)东莞市乐盟食品有限公司对上述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进行了自查分析,排查原因:经销商未按照产品储存要求进行储存,造成过氧化值、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针对上述问题,该公司要求经销商整改及协助解决方案,避免储存问题而导致产品发生质量问题。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0日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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