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感谢市场监管局,帮我追回了家装款!”经过3个多月的斡旋与调解,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市场监管局帮助市民程女士成功追回5万多元家装款,程女士对市场监管局对此由衷感谢。
去年9月,为筹备儿子的婚礼,程女士在某家装展销会上与山东一家具厂签订一份《家具销售合同》,订购一批家具并支付定金。展销会后,在不断营销下,程女士又加订一批家具并陆续支付近8万元。不料家具厂收款以后,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交付,甚至今年春节后失联。万分焦急的程女士拨打了12315热线,向邗江市场监管局求助。
邗江市场监管局汊河分局了解情况后,约谈展销会举办方扬州某会展服务公司,敦促举办方协调解决,提出有可能的情况下由展销会举办方先行赔付。
起初,举办方认为程女士并未使用展销会统一的订购单并备案,且付款记录杂乱,无法核实交易真实性。且除第一笔定金外,在展销会后支付的多笔款项和加购合同均和展销会无关,拒绝先行赔付。
市场监管工作人员一方面积极帮助程女士收集整理付款记录,还原交易真实过程;另一方面向举办方强调,“使用统一订购单并备案”的相关要求,举办方事先并未充分告知程女士,不能仅以此否定交易的真实性。此外,虽然除定金外的款项在展销会后支付,但其中多笔款项均为履行第一份《家具销售合同》,与展销会具有密切关联性。
在市场监管人员的充分沟通与坚持下,举办方同意就第一份《家具销售合同》涉及的5万多元先行赔付。不过,程女士表示,她年纪较大且刚动完手术,无力向山东的家具厂追偿剩余款项,不愿接受举办方的赔付方案,希望举办方赔付所有家装款。调解工作又陷入僵局。
市场监管工作人员考虑到举办方有专业法务,先行赔付后也会向家具厂追偿,建议程女士委托举办方,在向家具厂追偿先行赔偿的费用时一并替程女士索要剩余2万多元。
这一方案最终得到双方认可。在市场监管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双方签订相关协议。近日,程女士已拿到举办方先行赔付的5万余元家装款。展销会举办方正在积极联系参展商追偿。(邗江区市场监管局 徐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