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浙江省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餐饮2023年第13期)

2023-11-20 11:31:1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餐饮2023年第13期)。

image.png

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餐饮2023年第13期)

2023年8月份,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发现有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宁波菲拉尔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宁波菲拉尔医疗用品有限公司食堂采购的鲜香榨菜丝(生产日期为2023年8月1日,从余姚市凤东蔬菜店购入)进行了抽样检验,上述鲜香榨菜丝的苯甲酸及其钠盐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结论为不合格。(NO:YYSJ(J)20231851)。

(二)我局于2023年9月15日向宁波菲拉尔医疗用品有限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开展现场检查。经查,该被抽检鲜香榨菜丝共购进1箱(计量销售),基数6kg,抽检买样1.2kg,剩余产品已制成菜品消耗,无剩余。

(三)我局依法监督该当事人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工作,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该当事人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江苏省泰州市纤维检验院坚持开展“你 ...

  • 沃野绘“丰”景 乡村展新颜

  • 江苏省仪征市两部门开展烟酒礼品市场 ...

  • 江苏省特检院无锡分院首次引进使用热 ...

  • 上海崇明区市场监管局以高质量“小个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