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9日,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7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9期),涉及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的消毒餐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使用的消毒餐碗,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因当事人使用的消毒餐碗为复用餐饮具,故未采取召回措施。经查,当事人使用的消毒餐碗进行清洗消毒,是当事人在用餐后安排本公司的工作人员进行操作的。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指导当事人认真排查餐碗清洗消毒过程中的问题,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及时批评教育,防止消毒餐碗再次出现残留洗涤剂成分超标的情况。当事人已向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当事人涉嫌使用不合格消毒餐碗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应当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