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9日,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7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9期),涉及重庆茂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翅尖(辐照食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茂宇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生产的香辣翅尖(辐照食品),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熟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香辣翅尖(辐照食品)是当事人生产的。案发后当事人提供了同批次涉案食品的合格报告,证明当事人生产的同批次食品经检验合格。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严格把关卫生要求,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及时清理不合格食品,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当事人在生产经营场所张贴了召回公告,对购买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消费者发布了召回通知,并已向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三)对生产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当事人涉嫌生产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生产的香辣翅尖(辐照食品)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要求,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应当依法予以行政处罚。鉴于案发后当事人提供了同批次涉案食品的合格报告,证明当事人生产的同批次食品合格。因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并进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