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9日,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7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9期),涉及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的纯红薯粉。
(一)抽检基本情况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使用的纯红薯粉,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3163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不合格食品购进自重庆农投恒天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因不合格食品已被用于餐饮食品制作,当事人无法采取召回措施;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指导当事人认真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及时清理不合格食品,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当事人已向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当事人涉嫌使用不合格食品制作餐饮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应当依法予以行政处罚。鉴于当事人所使用的涉案纯红薯粉数量较少,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在该局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也未发现有其他涉及食品安全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该单位的违法行为作出免予行政处罚、没收该不合格批次剩余的80袋纯红薯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