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9日,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7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9期),涉及江北区水勇食品经营部销售的香辣翅尖(辐照食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江北区水勇食品经营部(以下简称“当事人”)销售的香辣翅尖(辐照食品),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不合格食品购进自重庆茂宇食品有限公司。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指导当事人认真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张贴了召回公告,对购买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消费者发布了召回通知,并已向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当事人涉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应当依法予以行政处罚。鉴于当事人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销售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没有主观过错。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