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11月3日,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72号),涉及江津区勇顺食品厂生产的小珍珠花生。
(2023年第72号)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家生产企业,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江津区勇顺食品厂生产的小珍珠花生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生产日期为2023年5月4日的小珍珠花生,共计24kg,抽样2.5kg,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生产的上述同批次小珍珠花生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江津区勇顺食品厂排查不合格原因,经查,造成该批次生产不合格原因系生产加工过程中关键控制点不严,导致出厂产品真实保质期低于包装标注保质期。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限期整改,要求其持续做好落实主体责任,查验货品检测报告,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单位的日常监管力度。整改后,该公司复查结论为合格。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8月16日对江津区勇顺食品厂依法立案进行调查。立案后,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的经营者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制作了询问笔录,提取了相应的书证,经过调查取证,已查清案件事实。江津区勇顺食品厂生产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警告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