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10月30日,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70号),涉及重庆家家欣百货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特级香蕉、重庆宜龙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糊辣鸡翅(辐照食品)。
(2023年第70号)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2家经营企业,2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庆家家欣百货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特级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购进日期为2023年7月3日的特级香蕉共计10kg,抽样4.701kg,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销售的上述同批次特级香蕉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重庆家家欣百货超市有限公司排查不合格原因,经重庆家家欣百货超市有限公司自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系在生产过程中,农户为快速控制虫害将用药量加大导致噻虫嗪不符合标准指标。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限期整改,要求其持续做好进货查验工作,落实主体责任,查验货品检测报告,加强食用农产品快检。整改后,该公司复查结论为合格。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8月24日对重庆家家欣百货超市有限公司依法立案进行调查。立案后,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的经营者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制作了询问笔录,提取了相应的书证,经过调查取证,已查清案件事实。重庆家家欣百货超市有限公司销售农药残留超过标准的食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警告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重庆宜龙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糊辣鸡翅(辐照食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购进日期为2023年6月9日的糊辣鸡翅(辐照食品)共计9.9 kg,抽样2.64kg,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销售的上述同批次糊辣鸡翅(辐照食品)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重庆宜龙商贸有限公司排查不合格原因,经重庆宜龙商贸有限公司自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系生产厂家在生产过程中,工艺比较落后,生产过程未完全达到卫生标准。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限期整改,要求其 持续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索要进货检验合格证明等。整改后,该经营部复查结论为合格。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8月11日送达了监督抽检检验报告,2023年8月15日对重庆宜龙商贸有限公司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制作了询问笔录,提取了相应的书证,经过调查取证,已查清事实。重庆宜龙商贸有限公司经营菌落总数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但当事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对当事人不予立案。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