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CY08期)。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CY08期)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相关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涉及我区2家生产经营单位。现将相关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温州市鹿城区五马明哥快餐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五马明哥快餐店经营使用的鸡蛋(生产日期:2023年7月26日),经抽样检验,甲硝唑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3年08月30日向温州市鹿城区五马明哥快餐店直接送达了编号为 XBJ23330302304133299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店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鸡蛋产品。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鸡蛋当事人共购进22公斤,已全部使用完毕。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二、温州市鹿城区藤桥藤一村酒店销售的鳗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藤桥藤一村酒店销售的鳗鱼(购进日期:2023年08月10日),“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3年09月18日向温州市鹿城区藤桥藤一村酒店直接送达了编号为202312445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鳗鱼。经调查,该批次不合格鳗鱼共购入1.6kg,货值288元,已销售1.6kg。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