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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不合格食品(味精)核查处置情况

2023-10-31 14:48:56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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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10月30日,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涉及昆明市空港经济区辖区内销售的“云口香”味精(规格:908克/袋,生产日期:2023-03-04)。

不合格“云口香”味精(规格:908克/袋,生产日期:2023-03-04)食品抽检、核查处置及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序号

食品抽检基本情况

原因排查

行政相对人
  信息

启动核查处置情况

监管部门采取
  控制措施情况

企业采取措施

企业整改情况

行政处罚情况

食品名称/规格

抽样单编号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

被抽样单位及所在地

标示生产企业名称及所在地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1

“云口香”味精(规格:908克/袋,生产日期:2023-03-04)

SBJ23530000710501649ZX

2023/3/4

谷氨酸钠

被抽样单位名称:昆明市官渡区官渡街道办事处西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住所: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官渡镇西庄村委会六谷村

标示生产企业名称:云南曼凯莱食品有限公司
 
  标示生产企业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大板桥街道办事处西冲社区瓦角村75号

 抽检监测(省级专项) 2023年云南省级食品安全养老机构专项抽检计划

原因可能是:机器中有其他原料的残余未清理干净。

企业名称:云南曼凯莱食品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大板桥街道办事处西冲社区瓦角村75号

核查处置任务领取时间:2023-9-7
  启动时间:2023-9-7

责令整改、责令召回。

采取措施:主动召回。
 
  召回情况:无产品召回。

今后在机器使用结束后及时清理机器中的剩余残留物


 
立案时间:2023-9-7
 
  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间:2023-10-25
 
  单位: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书文号:云昆市监处罚﹝2023﹞37-137号
 
  处罚种类和依据:1.没收违法所得300元(大写:叁佰元整);
  2.并处罚款5100元(大写:伍仟壹佰元整);
  上述罚没款共计5400元(大写:伍仟肆佰元整)。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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