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0月25日,湖南省茶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抽检监测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公告(2023年06号)。
茶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抽检监测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公告(2023年06号)
在2023年湖南省食品安全抽检任务中,湖南省永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伏蒜(酱腌菜)”、1批次“永光糖醋姜(酱腌菜)”、1批次“茶陵·永光糖醋蒜”产品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结论均为不合格。我局现将不合格食品信息及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伏蒜(酱腌菜)
规格型号:500g/瓶
产品名称:茶陵·永光糖醋蒜
规格型号:248g/瓶
产品名称:茶陵·永光糖醋蒜
规格型号:248g/瓶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调查处理情况:2023年9月5日,我局在收到监督抽检报告后,立即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派遣执法人员赶往生产地点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发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派专业人员配合当事人进行了原因排查,提出了整改建议。
(二)产品控制情况:据当事人的销售记录显示,当事人共生产涉案批次食品伏蒜(酱腌菜)50瓶,茶陵.永光糖醋蒜24瓶均已全部销售完。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我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立案查处。经调查,我局认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规定,构成了生产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的行为。我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5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元)上缴国库。。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该单位在收到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后,在我局执法人员的督导下,查找了问题原因并做出了整改。
茶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