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生产环节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期)。
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环节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期)
涉及我区1家食品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宁波月龙潭纯净水有限公司的包装饮用水(饮用纯净水)
(一)抽检基本情况: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宁波海关技术中心对宁波月龙潭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进行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352300005421)
(二)风险防控情况:2023年8月17日,执法人员向宁波月龙潭纯净水有限公司送达《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并告知其复检权利,同时对当事人住所进行现场检查,经检查该批次饮用水均已销售完毕。
(三)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本局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