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0月23日,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省抽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8期)。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抽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8期)
省局发布的《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37期),涉及我市7家生产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余姚市小曹娥阮泉淼烟酒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余姚市小曹娥阮泉淼烟酒店销售的标称余姚市玉湖纯净水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生产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3年8月9日向余姚市玉湖纯净水厂送达了编号为GZJ23330000300431169的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无库存。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其召回不合格食品并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三)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3年8月10日向余姚市小曹娥阮泉淼烟酒店送达了编号为GZJ23330000300431169的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无库存。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其召回不合格食品并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二、慈溪市周巷爱连食品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慈溪市周巷爱连食品店销售的标称慈溪市御坊斋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红油豇豆,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生产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3年8月14日向慈溪市御坊斋菜业有限公司送达了编号为GZJ23330000005131536的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企业生产20箱,已销售20箱,现场无库存。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其召回不合格食品并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三)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3年8月15日向慈溪市周巷爱连食品店送达了编号为GZJ23330000005131536的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购进20箱,已销售20箱,现场无库存。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其召回不合格食品并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三、慈溪市小安土产蔬菜加工厂
(一)抽检基本情况
杭州晟升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慈溪市小安土产蔬菜加工厂生产的台湾风味酸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3年8月18日向慈溪市小安土产蔬菜加工厂送达了编号为GZJ23330000005131639的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企业生产10箱,已销售10箱,现场无库存。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其召回不合格食品并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四、余姚市莱骏食品有限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余姚市莱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汕菜王咸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余姚市莱骏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3年8月22日向余姚市莱骏食品有限公司送达了编号为GZJ23330000005131641的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购进600袋,已销售15袋,库存585袋,下架封存585袋。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五、宁波市甬初食品厂
(一)抽检基本情况
舟山市普陀区金达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宁波市甬初食品厂生产的三北黑麻酥糖,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3年8月28日向宁波市甬初食品厂送达了编号为GZJ23330000301130878的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企业生产632袋,已销售600袋,留样32袋。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其召回不合格食品并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