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10月18日,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3年第13期)。
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3年第13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近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不合格食品,涉及太仓市3家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火锅年糕、年糕
(一)抽检基本情况。太仓市高新区吉玛特超市的火锅年糕、年糕,生产日期均为2023-08-14,均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火锅年糕、年糕不合格原因是供应商把关不严导致的,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
二、鳊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太仓市浮桥镇晓宇水产经营部的鳊鱼,生产日期为2023-07-14,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鳊鱼不合格原因是上游导致的,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
三、鲫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太仓市浮桥镇日月农副产品经营部的鲫鱼,生产日期为2023-07-11,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鲫鱼不合格原因是上游导致的,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