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10月17日,沈阳市辽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沈阳市辽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要求,现将辽宁省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食品安全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局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沈阳市辽中区源通烟酒行(水磨豆糕)
(一)抽检基本情况:产品名称: 水磨豆糕,生产日期:2023-04-25,检验项目:经抽样检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沈阳市辽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对沈阳市辽中区源通烟酒行实施现场检查,送达了检验报告。经查:该行2023年06月27日购进的水磨豆糕共计40袋,规格400克/袋。
辽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要求沈阳市辽中区源通烟酒行暂停销售同种产品,召回该批次水磨豆糕,并监督企业做好相关风险防控措施。沈阳市辽中区源通烟酒行已按要求主动暂停销售同种产品,对不合格产品实施召回。企业销售的不合格食品中的原因正在排查中。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沈阳市辽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