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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市场监管局公示抽检监测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2023年第33号)

2023-10-16 17:58:2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0月13日,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抽检监测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2023年第33号)。

株洲市芦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监测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公示 2023年第33号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DBJ23430200565831108

《检验报告》编号:SP202310967

样品名称:桃子

规 格:散装

生产日期/批号:2023.7.17

不合格项目:经抽样检验,苯醚甲环唑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标准值:小于等于0.5mg/kg

实测值:1.55 mg/kg

被抽样单位名称:芦淞区恬美优果水果店(易红)

被抽样单位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白关镇白关社区居民委员会白关农贸市场

承检机构:株洲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调查处理情况:2023年8月16日,本局将《检验报告》和《株洲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送达给了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对上述“桃子”的检验结论未提出异议。

(二)产品控制情况:至执法人员检查时止,已全部零售完毕,无法召回。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种植环节

(四)违法行为查处情况:2023年8月16日,我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查处。当事人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桃子”食用农产品和采购涉案“桃子”食用农产品时未索取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质材料、销售凭证和合格证明文件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以行政处理。

株洲市芦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2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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