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10月12日,四川省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08号)。
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08号)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公示的要求,现将涉及我市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 泡萝卜,购进日期:2023年6月27日,被抽样单位名称:阆中市宝联商贸有限公司。检验结果: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1.行政处罚
经调查,阆中市宝联商贸有限公司共购进该批次泡萝卜3公斤,销售3公斤,库存0公斤,召回0公斤(已全部售完)。阆中市宝联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阆中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3元;(2)处罚款2000元。
2、排查整改
经排查,造成该批次萝卜不合格的原因进货时没有认真地查验供货者的资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材料。针对查找的原因,该公司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履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义务,落实好索证索票制度;二是建立进销货台账,能做到有据可查,追根溯源;三是进一步强化公司人员的食品安全及产品质量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规范经营行为。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经营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45、12315进行反映。
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