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03年10月10日,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第十四期)。
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第十四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和《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福清市石竹国兰面条加工店生产的生湿面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在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监督抽检中,福清市石竹国兰面条加工店生产的生湿面,生产日期为2023-07-30,经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项目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2023年8月31日,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将不合格报告送达该加工店并对其生产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经初步核查,该批次产品共生产250公斤,已销售200公斤。
(三)产品控制情况。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监督该加工店暂停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因该产品为短保产品,已过保质期,无法召回。案件查处情况将在后期公布。
二、福清市东瀚嘉美味烘焙店生产的板栗包(糕点)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在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监督抽检中,福清市东瀚嘉美味烘焙店生产的板栗包(糕点),生产日期为2023-08-01,经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丙酸及其钠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要求(产品明示:本产品绝无添加防腐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2023年8月31日,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将不合格报告送达该烘焙店并对其生产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经初步核查,该批次产品共生产70个(100g/个),抽检24个,店内销售46个。
(三)产品控制情况。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监督该烘焙店暂停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该店发布召回公告,主动召回不合格食品,截至目前,暂无产品召回。案件查处情况将在后期公布。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