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福建省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3年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第十二期)。
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第十二期)
在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我市2家餐饮服务单位提供的3批次餐具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福清市音西蜀 大 侠餐饮店提供的碗(复用餐饮具)
(一)抽检基本情况。名成腾德检测服务(福州)有限公司对福清市音西蜀 大 侠餐饮店(以下简称“当事人”)提供的碗(复用餐饮具)进行监督抽检,生产日期为2023-8-10,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情况。2023年9月11日,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将不合格报告送达企业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当事人提供的该批次碗为重复使用,未对外进行售卖,无法召回。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2023年9月11日,我局对该当事人进行调查,并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福清市音西蜀 大 侠餐饮店提供的碗(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原因排查:未按规定进行清洗消毒。整改措施:按规范进行清洗消毒。福清市音西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对福清市音西蜀 大 侠餐饮店进行了复查,复查结论为合格。
二、福清市音西乐渔村餐厅提供的碗(复用餐饮具)和杯(复用餐饮具)
(一)抽检基本情况。名成腾德检测服务(福州)有限公司对福清市音西乐渔村餐厅(以下简称“当事人”)提供的碗、杯进行监督抽检,生产日期为2023-8-10,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情况。2023年9月11日,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将不合格报告送达企业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当事人提供的该批次碗、杯为重复使用,未对外进行售卖,无法召回。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2023年9月11日,我局对该当事人进行调查,并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福清市音西乐渔村餐厅提供的碗、杯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原因排查:未按规定进行清洗消毒。整改措施:按规范进行清洗消毒。福清市音西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对福清市音西乐渔村餐厅进行了复查,复查结论为合格。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