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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禾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陈醋”抽检不合格被罚款3000元

2023-10-10 15:54:4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10月10日,安徽省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抽样单编号:SBJ23340300343230552、SBJ2334030034323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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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抽样单编号:SBJ23340300343230552、SBJ23340300343230553)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安徽安禾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陈醋(生产日期:2023-06-12),经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检验,“糖精钠(以糖精计),g/kg”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标准指标:不得使用 实测值:0.0283),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为:SBJ23340300343230552。

安徽安禾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陈醋(生产日期:2023-06-08),经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检验,“糖精钠(以糖精计),g/kg”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标准指标:不得使用 实测值:0.0276),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为:SBJ23340300343230553。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生产不合格陈醋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本)第【124】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116】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减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不合格陈醋500ml/瓶共140瓶,1 L/瓶共90瓶;2.没收违法所得300元;3.罚款人民币3000元上缴国库。(《处罚决定书》 怀市监处罚〔2023〕913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该企业生产的产品抽检不合格,为生产制作环节非法添加剂超标导致。经属地监管部门对该企业现场检查,该企业目前已完成整改。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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