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0月9日,河北省兴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兴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按照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要求,现将在我县抽检发现的兴隆县六道河永宝顺商店经营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土豆鲜粉。被抽样单位:兴隆县六道河永宝顺商店。标称生产者:兴隆县润源鲜粉凉粉店。生产日期:2023年7月8日。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情况
经查,被抽检食品不合格是因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经营单位购进上述食品时索要了供货商的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保留了进货证明。但未查验涉案食品合格的证明材料,导致其购进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三、企业整改情况
当事人发布了承诺书,保证以后一定会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四、行政处罚情况
兴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兴隆县润源鲜粉凉粉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5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编号:兴市监处罚〔2023〕75号。
兴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