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9月26日,浙江省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42期)。
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42期)
近期,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抽检发现不合格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核查处置,其中涉及我县生产经营单位1家,现将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安吉仟家超市销售不合格水晶蒜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7月12日,市场监管部门对安吉仟家超市销售的水晶蒜进行监督抽检,经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发现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为1.79g/kg,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0.1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调查以及处罚情况
我局于2023年7月31日向当事人送达检测报告,现场检查未发现有该批次不合格水晶蒜在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构成了销售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水晶蒜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上述批次水晶蒜已全部销售,且已履行进货查验的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