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编号:CZ2023006,涉及标称宜兴市森林山泉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汉峰山泉水。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编号:CZ2023006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9期)》(以下简称《通告》2023年第19期),其中有1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市1家食品生产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通告》(2023年第19期)涉及标称宜兴市森林山泉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汉峰山泉水,余氯(游离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核查处置情况。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宜兴市森林山泉净水有限公司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当事人共生产上述不合格批次食品86桶,其中6桶用于出厂检验,80桶用于销售,销售价格为4元/桶,货值金额320元,已全部售出,因无消费者退货未有召回。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没款5032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宜市监处罚〔2023〕127号)。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