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7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5号)。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7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15号)
在近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7批次产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荣昌区鑫航副食超市销售的香蕉
(一)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荣昌区鑫航副食超市(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香蕉共购进10kg,至现场检查时,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者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监督当事人整改并召回不合格产品。当事人发布召回公告后,由于销售时间已久,召回数量为零。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台账,查验货品检测报告,完善进(销)记录。后续将加强对当事人的日常监督管理。
二、荣昌区昌元街道迎宾大道永立优鲜食品超市销售的黄瓜
(一)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3年6月29日,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荣昌区昌元街道迎宾大道永立优鲜食品超市(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黄瓜是由重庆市永立百货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在江津区双福国际农贸城粟正均处购进后,于2023年5月23日配送至当事人处进行销售,共配送了黄瓜5.1kg。至现场检查时,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者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监督当事人召回上述不合格产品。对已销售的不合格黄瓜,当事人主动采取召回等措施。由于销售时间已久,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已无法召回。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和食品安全自查,进一步强化索证索票、进货查验,更换有风险的食品供应商。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三、贺玲销售的苹果蕉
(一)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贺玲(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苹果蕉共购进9kg,至现场检查时,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者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监督当事人召回上述不合格产品。当事人发布召回公告后,由于销售时间已久,召回数量为零。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台账,查验货品检测报告,完善进(销)记录。后续将加强对当事人的日常监督管理。
四、荣昌区河包镇森君副食超市销售的香蕉
(一)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3年6月28日,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荣昌区河包镇森君副食超市(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香蕉共购进85kg,至现场检查时,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者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监督当事人召回不合格产品。对已销售不合格的香蕉,当事人主动采取召回等措施,无消费者前来退货,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召回数量为零。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荣昌区河包镇森君副食超市,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和食品安全自查,进一步强化索证索票、进货查验,更换有风险的食品供应商。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五、个体工商户廖兴荣销售的小米椒
(一)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3年7月5日,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个体工商户廖兴荣(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小米椒共购进5kg,至现场检查时,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者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监督当事人召回不合格产品。对已销售不合格的小米椒,当事人主动采取召回等措施,无消费者前来退货,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召回数量为零。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当事人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和食品安全自查,进一步强化索证索票、进货查验,更换有风险的食品供应商。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六、荣昌区昌州街道果然如此水果店销售的香蕉
(一)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荣昌区昌州街道果然如此水果店(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香蕉共购进10kg,至现场检查时,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者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监督当事人整改并召回不合格产品。当事人发布召回公告后,由于销售时间已久,召回数量为零。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台账,查验货品检测报告,完善进(销)记录。后续将加强对当事人的日常监督管理。
七、个体工商户郑安英销售的小米椒
(一)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个体工商户郑安英(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5kg,至检查时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者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并指导当事人立即召回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当事人发布召回公告后,由于销售时间已久,未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八、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