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9月6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龙华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一、海口龙华张成元鱼摊涉嫌经营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柠檬鱼
(一)2023年6月19日,我龙华分局收到由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签发的《检验报告》№:食安2023-05-8227。该《检验报告》的内容显示:海口龙华张成元鱼摊经营的购进日期为2023-05-18批次的柠檬鱼经抽样检验,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氯霉素标准指标:不得检出,实测值:3.01μg/kg,单项判定不合格;呋喃唑酮代谢物标准指标:不得检出,实测值:3.50μg/kg,单项判定不合格。
(二)接到上述《检验报告》后,我局2名执法人员于2023年06月20日将上述报告送达给海口龙华张成元鱼摊,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复检的权利及复检和异议须知,并现场对当事人的食品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经查,现场未发现有涉案批次柠檬鱼,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上述柠檬鱼的购进单据、供货者资质证明、进货验收记录、检验合格证明等材料。当事人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示》,公布召回上述不合格柠檬鱼的信息。
(三)上述抽检不合格的柠檬鱼,该摊位已在2023年06月20日发布召回公告,但至今未能召回。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