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餐饮环节关于不合格食品核况的通告(2023年第15期)。
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环节关于不合格食品核况的通告(2023年第15期)
海曙局发布的《宁波市海曙区餐饮环节抽检信息(2023年第6期),涉及我区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况通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XBJ23330203308932208的牛蛙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海曙红红川菜馆销售的牛蛙的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
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8月28日作出编号为“甬海市监不罚〔2023〕59”的决定,当事人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牛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行为。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且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