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广东省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公告

2023-09-08 17:18:3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9月8日,广东省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公告。

image.png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公告

本局于2023年9月8日依法对汕尾市古典装饰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作出《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无法与该15户企业取得联系,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该15户企业公告送达《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调查该15家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未从事经营活动,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且开业后无正当理由近半年无税务申报记录,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属于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本局决定对该15户企业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请该15户企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汕尾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海丰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联系人:黄冠球  联系电话:0660-3363192

附件:

汕尾市鸿建实业有限公司等15户决定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名单.xlsx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8日

汕尾市鸿建实业有限公司等15户决定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名单

序号企业名称企业注册号或信用代码 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地址成立/未年报
1汕尾市古典装饰有限公司91441500MA4X725502肖世拥汕尾市城区奎山经贸市场南区101 17年/17-21年
2汕尾市圣亚环科科技有限公司91441500MA4WL2CW1N徐名坚汕尾市陆丰市东海镇东海大道龙辉路以北金宏达大厦六楼 17年/17-21年
3汕尾市鸿继贸易有限公司914415003452953188刘明东汕尾市城区春晖路136号 15年/17-21年
4汕尾红海湾祟信税务代理有限公司91441500MA580M1MXQ李目星汕尾市红海湾开发区田乾镇人民西路209号97年/14、19-21年
5汕尾市中汇国际创客城投资有限公司91441500MA51D9P52D黄斗拼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城南雍悦豪苑1栋1层D 18年/19-21年
6陆丰松脉木业有限公司914415007977673636徐邦魁陆丰市东海经济开发试验区合泰工业园 07年/16-21年
7海丰金港种养有限公司91441500663392973P郑家田海丰县黄羌林场陆安村 07年/17、19-21年
8高恒五金塑料(汕尾)有限公司914415007993330242陈秀养陆丰市河西镇香校村三孔北侧(深汕高速公路边) 07年/17、19-21年
9陆丰森宝竹木工艺制品有限公司91441500MA580H739D郑熊陆丰市东海经济开发试验区22号小区 00年/17、19-21年
10陆丰芳迪纸品厂有限公司91441500632843559J张绵彪陆丰市东海经济开发区上海路西 08年/18-21年
11汕尾正赢众鑫贸易有限公司91441500MA4UM7PBXK李连荣汕尾市区荷包岭房管楼二栋B梯202 16年/17、20-21年
12汕尾市维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91441500MA4WNFJC9E许伟吟汕尾市城区凤山街道和顺三区西三巷84号四楼 17年/17-21年
13汕尾市粤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1441500MA4WM7061P吴思维汕尾市城区林埠村腾飞路南段东片第五号 17年/17-21年
14汕尾市鸿超科技有限公司91441500MA54YTHP7K王琴汕尾市城区吉祥路吉祥花园1101 20年/20-21年
15汕尾万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91441500MA54DEBP3T张阮场汕尾市区汕尾大道荷苞岭段东侧达民汽车配件店二楼B室 20年/20-21年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坚持统筹谋划 强化协调发展——河北 ...

  • 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发展形成辣椒全链 ...

  • 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白莲镇因地制宜发 ...

  • 一场全球服务贸易的盛会​——来自二 ...

  • 天津长芦汉沽盐场有限责任公司开始秋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