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9月5日,南宁市邕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1期)。
南宁市邕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1期)
近期我局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中收到2批次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现将我局对涉及生产经营单位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广西黄轩王品食品有限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 | XBJ23441303616231208 | 样品名称 | 绿豆饼(绿豆味) |
抽样日期 | 2023/4/12 | 型号规格 | 475g/盒 |
标称生产企业 | 广西黄轩王品食品有限公司 | 被抽样单位 | 惠州市惠阳区平潭新汇源粮油百货店 |
检验不合格项目 | 菌落总数 | 检验机构 | 广东三方检测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
抽样编号 | GZJ23450000620234317 | 样品名称 | 板栗饼(板栗味) |
抽样日期 | 2023/4/12 | 型号规格 | 475g/盒 |
标称生产企业 | 广西黄轩王品食品有限公司 | 被抽样单位 | 惠州市惠阳区平潭新汇源粮油百货店 |
检验不合格项目 | 菌落总数 | 检验机构 | 广东三方检测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
(二)对被抽样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当事人生产经营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的绿豆饼(绿豆味)和板栗饼(板栗味)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仟贰佰壹拾伍元(¥1215);
2.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
(三) 原因排查及被抽检单位整改情况。
当事人生产经营的绿豆饼(绿豆味)和板栗饼(板栗味)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当事人已对该批次不合格绿豆饼(绿豆味)和板栗饼(板栗味)进行召回。当事人提交了整改报告,将严格落实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进货查验义务,完善索证索票。
南宁市邕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