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9月5日,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DBJ23120113111035730)。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DBJ23120113111035730)
国家食品安全质量监督抽检 (DBJ23120113111035730),涉及北辰区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大芹菜(购进日期:2023-07-07)。被抽样单位:天津市北辰区万家鸿便利超市。该批次大芹菜经谱尼测试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抽样检验,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的要求(标准要求≤0.05mg/kg,实测结果为0.42mg/kg)。
二、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情况
北辰区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8月1日启动了经营环节的核查处置。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7月7日经营涉案“大芹菜”合计22.5千克,已全部售出,本案货值金额89.55元,违法所得22.05元。经营者在其销售场所实施召回措施,未有召回。
三、对企业违法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
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案件调查,符合《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第十三条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予以减轻处罚。综上,现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大芹菜的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2.05元;2.罚款3000元。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排查,天津市北辰区万家鸿便利超市经营的毒死蜱项目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大芹菜非当事人生产种植,属于流通环节。当事人接到检验报告后立即配合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并对违法问题进行了整改,已经更换大芹菜的供货商。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