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南宁市兴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韦月蓉经营的斑节虾(海水虾)】。
南宁市兴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韦月蓉经营的斑节虾(海水虾)】
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韦月蓉经营的斑节虾(海水虾)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3年7月21日,利诚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兴宁区澳华农贸市场韦月蓉摊位销售的斑节虾(进货日期:2023-7-21)进行抽样检验,出具检验报告NO:FS23070639021,检验结果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
(二)现场检查情况。2023年8月17日,南宁市兴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兴宁区澳华农贸市场韦月蓉摊位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现场无抽检批次斑节虾销售。经调查询问,韦月蓉摊位共购进该批抽检不合格斑节虾5千克,全部销售完毕,无剩余库存。我局已于2023年8月17日对其立案调查。
(三)产品控制情况。南宁市兴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并对已销售的产品进行召回,做好进货查验。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