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浙江省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八)

2023-08-29 16:50:0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8月28日,浙江省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八)。

image.png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八)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三季度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完成不合格食品1批次,抽检结果显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情况:

1. 平阳县笕一火锅店使用的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九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处理措施和消费提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生产、销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后处理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追溯工作。其他经销与本次监测被判定不合格食品相同品牌、相同货品、相同批号食品的,也应立即停止销售,主动撤柜,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特别提示消费者,如发现上述不合格食品或合法消费权益受到损害,请及时拨打12345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附件1: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三季度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八).xls

序号任务类型采样单编号被抽检单位名称抽检样品名称不合格项目批号检验报告编号
处置完毕时间免于处罚原因及依据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是否复检复检情况是否警告违法事实认定情况是否立案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种类及依据没收非法所得罚款是否停产停业是否吊销许可证照是否移送司法机关
1国抽GZJ23330000300230196平阳县笕一火锅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2023/6/13SC230773002/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平市监当处〔2023〕06207051号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二款,对平阳县笕一火锅店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002023.7.5/已整改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8日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管局聚焦辖区重点 ...

  • 未按食品安全要求规范经营 广西柳州 ...

  • 重庆酉阳:农文旅“融”出好风景

  •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全产业链模式 ...

  • 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铁路口岸停车场一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