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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环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1期)

2023-08-28 19:51:2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餐饮环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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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环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1期)

根据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餐饮环节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9期),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福州市长乐区金峰华香园蛋糕经营的红枣糕

(一)抽检基本情况。受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福州海关技术中心对福州市长乐区金峰华香园蛋糕经营的红枣糕(加工日期:2023-4-28)进行监督抽检,检验结论:红枣糕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指标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福州市长乐区金峰华香园蛋糕经营不合格的红枣糕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72.00元;2、罚款50000.00元。以上1、2项合计罚款50072.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长市监处罚﹝2023﹞255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原因排查:在餐饮自制环节排查出原因,是在称量脱氢乙酸钠时未仔细核实电子秤显示的重量克数便直接添加使用。整改措施:1.立即停止使用相关产品并启动召回程序;2.自召回公告发布二十个工作日内消费者可依据有效凭证向本单位要求退货、赔偿等合法权益;3.严格规范生产过程。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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