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8月24日,浙江省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餐饮环节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信息通告(2023年第7期)。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餐饮环节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信息通告(2023年第7期)
今年8月,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餐饮环节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8期),涉及我市4家餐饮服务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慈溪长河阿雪饭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慈溪长河阿雪饭店的菠菜,毒死蜱检出值为0.41mg/kg,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为不得超过0.02mg/kg。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我局执法人员不合格报告送达当日对被抽样单位检查,未在该餐饮店发现2023年7月4日抽检同批次的不合格食品,现已责令该餐饮店停止制售不合格食品行为,并对该餐饮店依法开展案件调查。
二、田波(慈溪)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田波(慈溪)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的牛蛙,呋喃西林代谢物检出值为22.4μg/kg,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中规定为不得检出。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我局执法人员不合格报告送达当日对被抽样单位检查,未在该餐饮店发现2023年7月11日抽检同批次的不合格食品,现已责令该餐饮店停止制售不合格食品行为,并对该餐饮店依法开展案件调查。
三、慈溪天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慈溪天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调羹,检出大肠菌群,根据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为不得检出。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我局执法人员不合格报告送达当日对被抽样单位检查,被抽样单位已无使用同批次不合格餐具,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作出当场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给予警告行政处罚。
四、慈溪市宗汉康华小吃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慈溪市宗汉康华小吃店的自行消毒餐具,检出大肠菌群,根据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为不得检出。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我局执法人员不合格报告送达当日对被抽样单位检查,被抽样单位已无使用同批次不合格餐具,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作出当场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给予警告行政处罚。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