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8月21日,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00号)。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00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家经营企业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5月25日,受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对秦永洪经营的香蕉进行监督抽检,2023年6月15日,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对该批次香蕉出具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噻虫嗪、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秦永洪排查食品不合格原因,并要求其进行整改。秦永洪已于2023年8月1日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原因排查:香蕉种植过程中使用了噻虫嗪、噻虫胺,未按照安全间隔期要求进行采摘销售。
整改措施:责令秦永洪立即整改,深入学习食品安全有关法律规定,认真查验供应商资质和产品合格证明。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6月20日向秦永洪送达了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于2023年6月20日立案调查。秦永洪经营噻虫嗪、噻虫胺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香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向秦永洪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