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西省遂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遂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遂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上级安排开展省级抽检任务,检出我县1家超市销售腊鸭胗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受检单位名称:遂川县禾源镇万家欢生活商场
受检单位名称:无盐腊鸭胗、盐腊鸭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无盐腊鸭胗(规格型号/,购进日期:2023年3月29日)经吉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测,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273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盐腊鸭胗(规格型号/,购进日期:2023年3月29日)经吉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测,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273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超市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肉制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实属违法经营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行政处罚。
本案调查过程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交证据材料,且当事人经营状况不佳、经济困难,符合减轻处罚条件。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
1、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2、没收违法所得,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