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西省遂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遂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抽检任务,检出我县1家食品经营企业产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被抽样单位名称:吉安米多多超市有限公司
二、样品名称:云谷玉杯酒
(一)抽检基本情况:
云谷玉杯酒(规格型号125ml/杯,抽样日期:2023年4月20日)经吉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测,酒精度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GB 5009.22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第二法酒精计法),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经营不合格的白酒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遂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及时召回不合格白酒,改正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所得
2.罚款,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