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5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涉及陕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西安太华北路分公司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毒死蜱。购进日期:2023年4月19日。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6月13日立案,2023年7月11日结案。该单位经营的不合格食品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鉴于其履行了食品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说明其进货来源的,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免予处罚,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的规定。该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1.没收违法所得106.72元;2.免予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