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内蒙古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我局从国家食品安全抽样监测系统中领取了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抽检的1个食品省抽不合格报告,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的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芝士奶酥片(无蔗糖);标称生产企业:内蒙古牧华食品有限公司; 生产日期:2023年1月13日;规格:300克/罐,抽样基数:15罐;检验不合格项目:蛋白质;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包头市昆都仑区新锡盟牧人奶食店已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特此通告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