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2023-07-14 11:03:0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7月13日,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2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3号)。

image.png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3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21批次食品产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田仁容经营的香蕉产品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开展针对该批次不合格产品的现场检查。

(二)生产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对经营者采取封存不合格产品,暂停购进使用不合格产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食品经营者及时向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风险控制情况,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二、况曾兵经营的芹菜产品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开展针对该批次不合格产品的现场检查。

(二)生产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对经营者采取封存不合格产品,暂停购进使用不合格产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食品经营者及时向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风险控制情况,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三、重庆呈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泡小米辣(盐水渍菜)产品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开展针对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现场检查。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责令暂停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通知生产经营者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食品生产经营者及时向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风险控制情况,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四、重庆三优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太极大道二店经营的食用植物调和油产品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开展针对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现场检查。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责令暂停经营不合格产品,通知经营者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食品经营者及时向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风险控制情况,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五、涪陵区胜其副食品经营部经营的全宗豆粉产品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开展针对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现场检查。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责令暂停经营不合格产品,通知经营者和消费者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食品经营者及时向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风险控制情况,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六、重庆三优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海怡天店经营的原味瓜子产品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开展针对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现场检查。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责令暂停经营不合格产品,通知经营者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食品经营者及时向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风险控制情况,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七、张希华经营的米粉产品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开展针对该批次不合格产品的现场检查。

(二)生产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对经营者采取封存不合格产品,暂停购进、召回不合格产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食品经营者及时向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风险控制情况,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八、周健经营的湿米线产品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开展针对该批次不合格产品的现场检查。

(二)生产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对经营者采取封存不合格产品,暂停购进使用并召回不合格产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食品经营者及时向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风险控制情况,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九、郭举鹏经营的桂皮产品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开展针对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现场检查。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责令暂停购进、经营不合格产品,通知经营者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食品生产经营者及时向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风险控制情况,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十、涪陵区五粮酒散装白酒店经营的高粱酒产品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开展针对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现场检查。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责令暂停经营并召回不合格产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食品经营者及时向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风险控制情况,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十一、秦大芳经营的小米辣(酱腌菜)产品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开展针对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现场检查。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责令暂停购进经营不合格产品,通知经营者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食品生产经营者及时向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风险控制情况,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十二、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宝龙分公司经营的海盐花生产品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开展针对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现场检查。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责令暂停经营不合格产品,通知经营者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食品经营者及时向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风险控制情况,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十三、涪陵区福百弘百货超市经营的海带片(双椒味)产品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开展针对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现场检查。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责令暂停经营不合格产品,通知经营者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食品经营者及时向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风险控制情况,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十四、重庆三优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学府新城店经营的原味炒花生产品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开展针对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现场检查。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责令暂停经营不合格产品,通知经营者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食品经营者及时向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风险控制情况,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十五、杨林经营的古法(黄金葵)瓜子产品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开展针对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现场检查。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责令暂停经营不合格产品,通知经营者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食品经营者及时向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风险控制情况,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十六、李江波经营的白酒产品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开展针对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现场检查。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责令暂停经营不合格产品,通知经营者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食品经营者及时向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风险控制情况,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十七、重庆市涪陵区警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花椒产品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开展针对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现场检查。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责令暂停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通知生产经营者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食品生产经营者及时向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风险控制情况,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十八、梅万兴经营的葱(小葱)产品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开展针对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现场检查。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责令暂停经营不合格产品,通知经营者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食品经营者及时向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风险控制情况,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十九、经孝贵经营的小葱产品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开展针对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现场检查。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责令暂停经营不合格产品,通知经营者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食品经营者及时向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风险控制情况,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二十、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涪陵区泽胜广场分公司经营的打手瓜子产品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开展针对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现场检查。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责令暂停经营不合格产品,通知经营者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食品经营者及时向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风险控制情况,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二十一、杨克洪经营的豇豆产品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开展针对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现场检查。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责令暂停经营不合格产品,通知经营者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食品经营者及时向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风险控制情况,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逛集市 赏非遗——特色“小慢车”丰 ...

  • 上海外高桥海通汽车码头汽车出口量占 ...

  • 比亚迪再突破!上半年销售125.5 ...

  •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电 ...

  • 探营智己体验中心:销售接待时间较慢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