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6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2023-07-14 11:02:2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6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3号)。

image.png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6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3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6家生产(经营)企业6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不合格批次一:

一、抽检基本情况

余华敏经营的姜,其中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抽检结论为不合格,购进日期:2023年3月12日。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督促和协助经营单位排查不合格原因,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上报排查整改情况。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我局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调查取证和立案查处。经调查认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警告、没收非法所得120元、罚款200元。

不合格批次二:

一、抽检基本情况

涪陵区禾润华联百货超市经营的韭菜,其中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抽检结论为不合格。购进日期:2023-03-20。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督促和协助经营单位排查不合格原因,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上报排查整改情况。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我局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调查取证和立案查处。经调查认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警告、没收非法所得119.70元、罚款5000元。

不合格批次三:

一、抽检基本情况

曹明华经营的韭菜,其中乙酰甲胺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抽检结论为不合格,购进日期:2023年3月20日。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督促和协助经营单位排查不合格原因,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上报排查整改情况。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我局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调查取证和立案查处。经调查认定其行为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没收非法所得40元、罚款500元。

不合格批次四:

(一)抽检基本情况

曹家会经营的韭菜,其中毒死蜱、氧乐果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抽检结论为不合格。购进日期:2023-03-21。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我局督促和协助企业排查不合格原因,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上报排查整改情况。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我局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调查取证和立案查处。经调查认定其行为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没收非法所得60元、罚款500元。

不合格批次五:

一、抽检基本情况

陈权经营的小葱,其中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抽检结论为不合格。购进日期:2023年3月27日。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督促和协助经营单位排查不合格原因,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上报排查整改情况。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我局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调查取证和立案查处。经调查认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警告、没收非法所得59.76元、罚款5000元。

不合格批次六:

一、抽检基本情况

梅绍明经营的二荆条(辣椒),其中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抽检结论为不合格。购进日期:2023年3月21日。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督促和协助经营单位排查不合格原因,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上报排查整改情况。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我局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调查取证和立案查处。经调查认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没收非法所得150元、罚款500元。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4日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逛集市 赏非遗——特色“小慢车”丰 ...

  • 上海外高桥海通汽车码头汽车出口量占 ...

  • 比亚迪再突破!上半年销售125.5 ...

  •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电 ...

  • 探营智己体验中心:销售接待时间较慢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