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6月25日,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生产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第4期)。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生产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第4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我区生产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福州市长乐区鲤峰食品有限公司文岭分公司生产的手剥香瓜籽(五香味)
(一)抽检基本情况。受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对福州市长乐区鲤峰食品有限公司文岭分公司生产的手剥香瓜籽(五香味)(生产日期:2022-11-21)进行复检,检验结论:手剥香瓜籽(五香味)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我局出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长市监不罚〔2023〕03号),根据目前调查所取得的证据,本局认为福州市长乐区鲤峰食品有限公司文岭分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的违法事实不成立。根据《市场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情况。当事人为生产环节,该批次不合格项目是理化指标超标,经企业排查可能主要原因是:产品出厂后,销售环节贮存温度过高。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