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6月14日,四川省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04号)。
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04号)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公示的要求,现将涉及我市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 馒头,生产日期:2023年3月29日,被抽样单位名称:嘉陵区刀削面馆。检验结果: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1.行政处罚
经调查,嘉陵区刀削面馆共生产该批次馒头2公斤,销售2公斤,库存0公斤,召回0公斤(除抽样人员购买1公斤外,余下的馒头被当事人作为垃圾丢弃)。嘉陵区刀削面馆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嘉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并作如下行政处罚:(1)处罚款500元;(2)没收违法所得5元。
2、排查整改
原因排查: 听商贩推销糖精钠,声称在制作馒头的过程中添加糖精钠可以使馒头的口感更好,也能减少白糖的用量降低成本。
整改措施: 不再生产馒头制品。
嘉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5月22日对当事人进行了复查验收。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经营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45、12315进行反映。
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