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南京市栖霞区市场监管局关于2023年部分市级抽检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6.2)

2023-06-05 15:55:3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6月2日,南京市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3年部分市级抽检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关于2023年栖霞区市场监管局部分市级抽检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2023年,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食品经营者所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检,其中涉及我区部分商户,现将我局对相关商户的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1、南京市栖霞区杨作梁饭店使用的粉丝,经江苏实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检测,检测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mg/kg”判定结果为不合格。执法人员在收到报告后立即将抽检不合格报告送达至被抽样商户,并对现场进行了检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粉丝已经全部使用销售完毕,现场已无该批次粉丝,商户在收到报告后立刻展开召回工作,暂无顾客退换货。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予以处罚:罚款400元。

2、栖霞区李虎私房菜馆使用的韭菜,经江苏实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检测,检测项目“二甲戊灵,mg/kg”判定结果为不合格。执法人员在收到报告后立即将抽检不合格报告送达至被抽样商户,并对现场进行了检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韭菜已经全部使用销售完毕,现场已无该批次韭菜,商户在收到报告后立刻展开召回工作,暂无顾客退换货。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予以处罚:罚款900元。

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日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江西省南丰县市场监管局引导企业发展 ...

  • 安徽省濉溪县市场监管局开展“提质强 ...

  • 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广西计 ...

  • 2023中国科幻大会打造“科幻盛宴 ...

  • 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对贵重金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