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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对存在食品安全问题餐饮单位查处情况(第十期)

2023-05-30 17:00:0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怀柔市场监督管理”微信公众号2023年5月29日消息,近期,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怀柔区部分餐饮门店开展了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餐饮单位进行了依法查处,结果公示(第十期)如下:

北京城南春喜小吃店(招牌名称:山西一品羊汤刀削面)

存在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未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 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北京田园日记商贸中心(招牌名称:老李烧烤)

存在超范围经营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改正。

北京幸运加小吃店(招牌名称:北京幸运加小吃店)

存在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北京悦德顺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鲟香狮子楼)

存在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餐饮服务设施、设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给予警告。

北京相约缘商贸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小磨煎饼)

存在未按规定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警告。

北京绣蓝时装有限公司(招牌名称:人民公社铁锅队)

存在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给予警告。

北京广欢居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招牌名称:马家大院)

存在未保持食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北京花又开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慢茶)

存在未保持食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北京和平庄园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和牛烤肉)

存在未经许可经营凉菜的行为,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北京长兴鑫馨阁饭庄(招牌名称:北京长兴鑫馨阁饭庄)

存在后厨垃圾桶未加盖,环境卫生未及时清扫的问题,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 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北京曹加宝小吃店(招牌名称:北京曹加宝小吃店)

存在无防蝇设施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 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北京可人面馆(招牌名称:北京可人面馆)

存在无防蝇设施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 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北京亚军富美民俗餐厅(招牌名称:北京亚军富美民俗餐厅)

存在无防蝇设施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 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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