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石家庄市栾城区市场监管局公布不合格食品(豇豆)核查处置结果

2023-05-26 16:17:5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石家庄市栾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2023年第009号。

image.png

石家庄市栾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2023年第009号

按照有关要求,现将抽检发现的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1批次豇豆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豇豆。被抽样单位:栾城区乐静粮油店(于迎民)。抽样日期:2023-03-23。不合格项目:倍硫磷、噻虫胺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当事人销售的豇豆是2023年3月23日购进的,购进时当事人购进豇豆时向供货商索要了销货清单和营业执照,填写了食品进货查验记录表。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冀市监石不罚〔2023〕13012423000025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具体内容如下:          

1. 加强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采购环节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2. 规范采购行为,遵守行政管理秩序;            

3. 增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安全规范管理。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茶和天下·雅集”系列活动在多国举 ...

  • 联合国粮农组织为新认定全球重要农业 ...

  •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聚焦“新技术、新 ...

  • 山东烟台黄渤海新区:免费检定计量器 ...

  • 广西玉林市:上门检测计量器具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