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2023年第10期)。
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2023年第10期)
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公布张家港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3年第4期)》,涉及部分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韭菜
(一)抽检基本信息。《公告》(2023年第4期)涉及张家港市乐余大盛时代生活购物广场经营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检溯源江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种植环节所致,张家港市乐余镇人民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9元、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二、长豆
(一)抽检基本信息。《公告》(2023年第4期)涉及张家港市乐余百信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长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检溯源江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种植环节所致,张家港市乐余镇人民政府调查认为,当事人尽到了进货查验义务,不合格产品无法通过进货查验来发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5元的行政处罚。
三、韭菜
(一)抽检基本信息。《公告》(2023年第4期)涉及张家港市南丰廖松百货店经营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检溯源江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种植环节所致,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5.6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