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7期)。
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7期)
现将涉及我区1家经营单位的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报告编号:SPJ202300381、SPJ202300382豇豆、芹菜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颐尚超市有限公司海曙店销售的豇豆、芹菜,分别为倍硫磷、氧乐果克百威项目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二)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经营不合格豇豆、芹菜的行为,鉴于当事人已经在其能力范围内履行进货查验义务,销售的不合格豇豆、芹菜数量较少,违法所得较少,且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两年内未曾发生过相同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减轻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105.6元;
2、罚款人民币:10000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10105.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