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3月9日,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2年12月份,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工作中发现有1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2年12月16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委托宁波海关技术中心对宁波高新区志良鲜汇超市的金钟二级酱油(生产厂家为宁波佐餐王调味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抽样并委托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进行检测。2023年1月3日,本局收到由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NO:202255173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显示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271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情况。2023年1月5日,本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和检验不合格通知书送达给了宁波佐餐王调味食品有限公司,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上述同批次酱油。当事人张贴召回公告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目前共收到召回产品840袋,已作集中销毁处理。
(三)2023年1月6日,我局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