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2月27日,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58号)。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58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家个体工商户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10月21日,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对李小海经营的二荆条(辣椒)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小海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要求其进行整改,小海已于2022年12月1日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
原因排查:二荆条(辣椒)不合格原因为田间种植时,施打农药过多;当事人在进货时没有严格把关。
整改措施:责令该商户立即整改,对门店内所销售的食品严格审查相关资料,严格审查供应商资质,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要求,杜绝再次出现抽检不合格的情况。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1月29日向李小海送达了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于2022年12月13日立案调查。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我局已向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7日